[新創公司] 大企業高管兼任我們公司的董事
去年與K公司有交易關係(累計交易額約800萬韓元),該公司的董事對我工作很滿意,看過我們公司的IR後產生了更大的興趣,給予了各種建議和幫助。雖然交易沒有成功,但也介紹了其他客戶。下週也有與介紹的客戶的會議。
我知道這位是K公司的非登記董事,並且是K公司社長的特殊關係人。
這位董事可以被我們公司聘為無報酬非登記董事,或者無報酬員工嗎?
還是可以聘為有報酬的監察人或顧問,我很好奇。
他的年紀稍微大了,好像也在考慮下一個階段或獨立。
雖然我們是小公司,很難支付高薪...
總之,他想一起工作,我也想向他學習很多東西,所以想邀請他。
K公司是上市公司,根據公示,他還持有K公司0.47%的股份。
1. 我們公司應該如何招聘才能兼業,並且在商法上沒有問題?
2. 即使是完全不同的行業,也算作競業行為嗎?
3. 他說最初幾個月可以無報酬,支付最低工資會更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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