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撰寫勞動合約時,對於退休金方面有疑問。
您好,我是社會新鮮人。
我於2024年10月7日進入一家新創公司。
合約工作期間為10/7 ~ 12/31,
試用期為合約員工/未加入四大保險的狀態,工作了三個月。
然後這個月公司要求續簽合約,
給我了25年1月6日 ~ 12月31日的勞動合約,
說要讓我轉為正式員工/加入四大保險。(合約工作期間後,如果沒有其他事項,則自動續簽)
但是,如果我在2025年12月31日離職,是否就拿不到退休金呢?
我很滿意公司的工作和風格,所以沒有離職的想法,但由於新創公司的特性,隨時可能收到解僱通知,所以很擔心。
如果您能詳細而親切地告知,我將不勝感激。
评论0